第一条

有效

为了防治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