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市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在环城绿道的出入口、驿站等位置,按照规范统一设置具有引导、指示、解说、警示等功能的各类标识。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