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绿色建筑发展应当遵循政府引导、统筹规划、节约资源、因地制宜的原则。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