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三章 嘎查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第五节 选举无效、当选无效的确认和处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嘎查村民对选举程序或者选举结果有异议的,由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调查并在受理之日起十日内依法确认是否有效。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3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