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工会与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协商制度,定期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事项进行协商,积极协调劳动关系,化解劳动纠纷。工会应当教育职工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引导职工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用人单位应当配合工会依法实施劳动法律监督。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