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旅馆业经营者应当建立访客提醒制度。对零时尚未离开旅馆的访客,服务人员应当提醒访客离开,或者按照规定对访客进行住宿登记。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