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三十七条有效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其管理单位可以采取委托、授权、合作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用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继续投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或者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激励。社会力量参与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