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Article 37In force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其管理单位可以采取委托、授权、合作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用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继续投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或者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激励。社会力量参与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Article 3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