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河湟文化保护条例/第三章 传承与传播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兰西城市群建设等活动,支持河湟文化的对外交流、传播,提升河湟文化的域外影响力和知名度。加强跨区域间河湟文化保护工作的合作与交流。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