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明中都城和明皇陵遗址保护应当遵循长期规划与分步实施、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确保遗址及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充分挖掘大明历史文化内涵。

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