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四章 职业保障第二十五条有效辅警工资根据其岗位性质、层级管理、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辅警从事高危险、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工作的,其工资标准应当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