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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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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五十五条

有效

按照本条例规定应当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和提供服务的区域,未设置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对行为人实施处罚。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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