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第八条有效因环境变化、自然灾害等情况致使林木种质资源受到威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抢救性收集、保护。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