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