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投资建设列入国家或者自治区批准的相关规划的审批类项目,不需要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手续,可以直接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对不增加用地的技改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