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受理货运车辆变更登记或者安全技术检验申请时,发现货运车辆存在超限超载信息且未接受处理的,应当按照规定告知申请人及时接受处理。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