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对在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