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建立的行业组织,应当制定、实施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完善行业自律管理约束机制,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