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帮助企业开展股份制改制和上市、挂牌,引导企业通过股权投资、股票债券发行等方式融资;鼓励地方金融组织之间、地方金融组织与金融机构深化合作,依法依规拓宽融资渠道。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