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才工作促进条例/第四章 人才评价与激励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行业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人才奖励激励政策,以尊重和实现人才价值为导向,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表彰奖励,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