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才工作促进条例/第四章 人才评价与激励第二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分类评价标准,突出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体作用,畅通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渠道。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