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六十九条有效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有关矛盾纠纷的化解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