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六十七条有效本市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执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责任制度和奖惩机制,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