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第四章 程序衔接与效力确认第四十九条有效本市推动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对家事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小额债务纠纷、消费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等适宜调解的案件,探索实行调解程序前置。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