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本市推动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对家事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小额债务纠纷、消费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等适宜调解的案件,探索实行调解程序前置。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