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一条有效检验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检验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