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市场建设和发展应当遵循协调发展、公平竞争的原则。

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业态,提高市场的组织化水平。

引导市场举办者和场内经营者创建文明市场和信用商户。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