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场名称登记和市场交易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市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