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应当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