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有效

自治机关推动建立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自治机关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依法保障城市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