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治理第六十一条有效自治机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遵从公序良俗,摒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各民族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