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本市鼓励和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与创新发展,完善中医药科研评价体系,推广应用中医药科研成果,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