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应当书面通知经营者予以修改。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