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第十三条已废止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办法,对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的具体条件、评审专家库成员的资格、评审认定的规则和程序等作出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