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五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版权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指导代表性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等,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和著作权登记等方式,对代表性项目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