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建立“省人大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

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应当对代表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或者其他需要重点办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通过“省人大代表建议直通车”的形式交有关机关、组织重点办理。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