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营造尊重知识价值、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鼓励新闻媒体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公益宣传。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