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条有效城乡规划、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发展建设规划以及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与气候影响密切相关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评估的要求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并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