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第三章 阅读推广第十九条有效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应当根据幼儿、学生身心发展状况,配置适宜的读物,设置阅读课程,开展校园阅读兴趣小组、课外阅读指导、图书互换共享等活动,丰富校园阅读内容,培养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