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六条有效危害安阳殷墟安全或者破坏其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