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帮扶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