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与浑江流域相邻地区人民政府协商建立共治、共管、共享的跨行政区域联动协调保护机制,协调解决跨行政区域的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