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