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九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常务委员会或者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由主任会议作出安排,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