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旅游产业促进条例第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旅游发展规划经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编制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应当与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和配套。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旅游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地方法规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