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有关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等规定的货运车辆的,或者拼装、擅自改装货运车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