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应当坚持家庭尽责、依法监护,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民关爱,制度保障、标本兼治的原则。地方法规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