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第三章 特殊关爱保护第二十七条有效学校应当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法治、安全等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地方法规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