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九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支持保险公司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和品种目录,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业务,支持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依法开展互助合作保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灾抗灾和灾后救助体系,提高灾后恢复生产能力。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