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持续提高保障和救助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待遇。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