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倡导和鼓励第十一条有效鼓励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求助急救专线电话呼救;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配合公安、应急等救援人员实施现场紧急救护或者帮助他人撤离危险区域。地方法规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